凡在本會組織區域內從事創作,每年有一次公開創作發表〈得舉出事實〉之表演藝術〈音樂、劇場、舞蹈、傳統戲曲、前衛跨界等〉、視覺藝術〈平面、影像、雕塑、攝錄、聲音、觀念、物體、行動、裝置、公共設置等〉、藝術類電影、藝術類策展評論的創作者,均得加入本會為會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