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6年6月20日由一群入選法國藝術沙龍的畫家李元亨、趙宗冠、鍾烜暢、施純孝、許輝煌、洪逸凡等發起籌組畫會,推李元亨為會長,1997年10月18日定名為法國沙龍台灣藝術家協會,成立大會於台中市文化中心,1998年推李元亨為榮譽會長、趙宗冠為會長,後於2002年12月16日由發起人代表趙宗冠向內政部發函申請成立「台灣藝術家法國沙龍學會」,2003年1月15日內政部以台內社字第0920002873號函准設立,於2003年5月4日於國立台灣美術館舉行成立大會,內政部陳美杏視察指導,當時成員有45人,全是有入選法國藝術沙龍資格者。首屆理事長趙宗冠,許合和擔任秘書長,開始全國性的畫會會務運作。